第二届角膜及眼表国际论坛(ICC)开幕宁夏爱尔眼科医院顾青院长受邀参加并担任主持
- 2024-03-13
眼科医生介绍,青光眼的病因方面比较复杂,有许多因素都是由于一些患者所意想不到的因素所引起,但需要指出的一点是,对眼睛的使用不当则是比较直接的因素,也是常见的因素,下面,青光眼的常见病因进行介绍:
正常眼压及影响眼压的因素:眼球内容物对眼球壁所施加的压力称为眼内压(简称眼压)。维持正常视功能的眼压称正常眼压。在正常情况下,房水生成率,房水排出率及眼内容物的体积处于动态平衡,这是保持正常眼压的重要因素。如果这三者的动态平衡失调,将出现病理性眼压。我国人正常眼压值大多数是在 1.33~2.79kpa(10~20mmHg)之间,超过3.19kpa(24mmHg)者为病理现象,介于 2.79-3.192kpa(21-24mmHg)为可疑病理眼压。但是有4.55%的正常人眼压超过3.192kpa(平均值±3个标准差)而没青光眼状态,换言之,这些人的眼压虽然超过一般正常人的高限,视神经却未遭受损害。因此不能简单地用一个数值作为划分病理性眼压的标准。将眼压分正常、可疑病理及病理三个范围比较合适。
病理性眼压的范围:如果房水通道的任意部位受阻,将导致眼压升高。正常人在每日24小时内眼压有以轻微的波动,一般傍晚低,夜间休息后眼压逐渐上升,至清晨醒前高,起床活动后又慢慢下降,眼压波动范围不超过0.665kpa(5mmHg),双眼眼压也基本相等,或差别不大。如24小时眼压差超过1.064kpa(8mmHg),高眼压超过2.793kpa(21mmHg)或双眼眼压差大于 0.665kpa(5mmHg)时,应视为异常,需要进一步检查。
高眼压、视盘微循环障碍是引起青光眼性视盘凹陷症、视野损害的主要原因。高眼压虽然是青光眼损害的重要因素,但不是完全的。在临床上,有些病人眼压虽已超越统计学的正常高限,但经长期观察,并不出现视盘和视野损害,称为高眼压症。也有少数病人的眼压在正常范围或临界值,而视盘和视野损害已十分明显,这种类型的青光眼。称为低眼压性青光眼或正常眼压性青光眼。
导致青光眼的原因是有许多的,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
1、有青光眼家族史:如果家族史中有患青光眼的,那每一位其他成员应该定期的做一次详细检查,必要的时候要做长期的定期观察,特别是60岁以上的家庭成员更要仔细的检查。
2、全身性的疾病引起的:如糖尿病、高血压、低血压等,这些都会引起青光眼的发生。如果患者的一只眼已经诊断为青光眼了,那么另一眼也应该尽早的进行检查。
3、与青光眼有关的眼病:比如像高度近视、高度远视以及眼底出血等,这样可能都会诱发青光眼的发生。因此,这些人群在平时生活中要加强对眼部的护理。
4、忽视眼部症状:一些患者的症状不明显,不易被察觉,比较容易被忽视,直至视功能严重损害时才被发现,耽误了医治。
5、肝肺火旺盛:青光眼的发作和肝火肺火旺盛有一定关系。一般来说,青光眼在急性发作时,青光眼的症状像重感冒或胃肠炎,表现为剧烈头疼、眼痛、怕光流泪、视力模糊或迅速下降。
青光眼对于人们的眼部健康危害比较大,是导致人们致盲的重要眼部疾病。眼睛作为我们心灵的窗户,是我们沟通世界了解世界的重要门户,我们对于自己的眼睛要做到一万分的保护,避免青光眼的病发,避免留下伤害,造成遗憾。